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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学条令、用条令”活动的通知

来源:本站原创   作者:选培办  时间:2015-12-31 22:10:00  阅读:
国防生各营、连:
       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持续深入开展“学条令、用条令”活动指示精神,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办公室决定即日起至12月组织开展“学条令用条令”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       以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依法治军、从严治军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,以建设“听党指挥、能打胜仗、作风优良”这一强军目标为动力,持续提高国防生大队管理教育水平,树立法治信仰、强化法治思维、提升法治素养,着力抓好全体国防生条令法规的学习贯彻,达到以学促管、以学促改、以学促建的目的,努力提升国防生大队正规化管理和安全建设层次水平。
二、组织领导
       成立“学条令用条令”活动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筹划组织、协调研究解决活动中的重难点问题等工作。领导小组成员:
组  长:徐金洲    
副组长:张军利    赵  杨
组  员:付致远    陈  诚    孔延吉    庞延昊天
 罗  帅    罗衍平
三、方法步骤
       第一阶段:动员部署(11月30日)。各营、连利用点名、班会、集中自习等时机,传达通知精神,部署活动计划,明确各级负责人。会后,各营、连要不断提高全体国防生的思想认识,组织大家深入探讨“如何学条令、如何用条令、如何强作风”,引导大家主动思考,使“学条令用条令”活动内化于心,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性。
       第二阶段:集中学习(12月1日至12月30日)。各营长到办公室领取《三大条令》,并分发至所属各班。然后以班为单位,严格按照办公室要求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,结合各营的实际情况,设立固定时段组织全体国防生进行条令法规学习,每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个小时。全体国防生要建立个人条令学习笔记本,记录、摘抄条令条例重点章节内容。
       第三阶段:测试考核(2016年1月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2016年元旦前后,办公室将视情组织条令法规考试,检验学习效果。对各营考试成绩排名前10名的个人进行表扬,并酌情在量化考评方面予以加分鼓励,对考试不合格的个人通报批评,并酌情在量化考评方面予以扣分。
四、学习内容
       1、《内务条令》:第一章;第二章;第三章第二节、第四节第41~43条、第45~49条、第52条;第四章第一节、第二节;第五章;第六章、第七章;第八章;第九章;第十章;第十一章;第十四章;第二十章;附录。
       2、《纪律条令》:第一章;第二章;第三章;附录。
       3、《队列条令》:第一章;第二章;第三章;第四章;第五章;第七章;第八章;附录。
五、几点要求
(一)提高认识加强组织。三大条令是全体军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基本行为规范,是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则,也是军队战斗力的保证,具有极高的权威性、普遍的适用性。作为国防生,必须认真学好三大条令,并学以致用。各营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,紧紧围绕实现强军目标,深刻认识开展“学条令用条令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深入动员部署,明确目标要求,切切实实把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,抓细抓紧抓实抓好。力戒以突击式、运动式代替经常性学习,注重活动与日常学习、训练结合渗透,因时因地灵活组织,按阶段把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。
(二)科学统筹狠抓落实。当前,各年级学员学习任务重,各营、连要科学统筹,处理好文化学习与条令学习的关系,确保条令学习时间、内容、效果落实。要针对不同年级、不同专业,突出抓好学习重点,加强调控,科学把握节奏进度。严格笔记、补课、补考等制度落实,确保不漏一人,确保学习教育按计划落到实处。
(三)灵活形式善学善用。各营要充分发挥国防生网站、板报等载体的宣传造势作用,让学习教育活动渗透到国防生日常学习、训练和生活之中,使每名学员养成时时学、事事用、处处守的良好习惯,持续掀起学习贯彻条令法规的新热潮,增强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浓厚学法、用法、守法的环境氛围。
 
 
 西安理工大学选培办            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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